关于赔偿
发布时间:2024-02-15  来源:   阅读量: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由此,当被拆迁人的房屋被非法强拆时,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但需要注意2个问题:

1、申请国家赔偿的期限。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期限为两年,自公民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国家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其财产权之日起起算。

2、担心拿不到赔偿。

行政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也可以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行政行为违法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

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可以向拆除机关直接提出,如果该行政机关不赔偿可以起诉,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被拆迁人来说可谓是双重保险。所以,对于被确认为违法的行政行为,不用担心国家赔偿会拿不到。